普洱市泰源建筑有限公司

***与***、普洱市泰源建筑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云南省勐腊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云2823执117号

关于***与***、普洱市泰源建筑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权利人***依据(2019)云2823民初439号民事判决书,于2020年1月3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0年1月8日依法立案执行。经本院采取执行措施,申请人申请执行的事项已全部执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四条第(一)项、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本案执行完毕,终结执行。

特此通知。

执行员  龙强生

二〇二〇年一月十五日

书记员  沙 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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