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东日彰节能风机制造有限公司

冀东日彰节能风机制造有限公司与唐山不锈钢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法院
民事案件裁定书
(2020)冀0203民初4765号
冀东日彰节能风机制造有限公司与唐山不锈钢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2月8日立案。原告冀东日彰节能风机制造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10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冀东日彰节能风机制造有限公司撤诉。
审判员薛硕
法官助理***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