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金达绿化造园工程有限公司

辽宁金达绿化造园工程有限公司不当得利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辽0104执恢423号
本院立案执行的姚某申请执行辽宁金达绿化造园工程有限公司不当得利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辽宁金达绿化造园工程有限公司已经履行完毕,申请执行人姚某申请执行结案。(2015)大东民一初字第00538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已履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的规定,(2020)辽0104执恢423号案件执行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