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云昌园艺绿化有限公司

沈阳市云昌园艺绿化有限公司、某某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2)辽0112执194号 申请执行人沈阳市云昌园艺绿化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112731022633Y,住所地沈阳市东陵区桃仙镇合作村。 被执行人***,男,1972年7月22日出生,汉族,住辽宁省开原市。 申请执行人沈阳市云昌园艺绿化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借款合同纠纷执行一案,本院作出的(2021)辽0112民初8800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于2022年1月7日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立案执行。本院在执行过程中,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经查询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申请执行人也提供不出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已将被执行人纳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六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2)辽0112执194号案件的本次执行程序。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执行长  *** 执行员  *** 执行员  ***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八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