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2)辽0112执194号
申请执行人沈阳市云昌园艺绿化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112731022633Y,住所地沈阳市东陵区桃仙镇合作村。
被执行人***,男,1972年7月22日出生,汉族,住辽宁省开原市。
申请执行人沈阳市云昌园艺绿化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借款合同纠纷执行一案,本院作出的(2021)辽0112民初8800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于2022年1月7日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立案执行。本院在执行过程中,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经查询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申请执行人也提供不出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已将被执行人纳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六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2)辽0112执194号案件的本次执行程序。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执行长 ***
执行员 ***
执行员 ***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八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