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浙江省义乌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4)浙0782执96号
**、浙江新鼎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浙江新鼎环境建设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仲裁执行一案,执行依据为:义乌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浙义乌劳人仲案(2023)2361号仲裁裁决 书。经本院执行,申请执行人**已收到被执行人浙江新鼎环境建设有限公司支付的执行款98988.91元,本案剩余部分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并同意本案执行完毕;被执行人浙江新鼎环境建设有限公司已缴纳执行费1384.83元。故,本案执行完毕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四年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