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正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河北正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某某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北省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2)冀0609执269号
申请执行人:河北正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保定市徐水区城内中大街99号。
法定代表人:史动臣,该公司董事长。
被执行人:**,男,1952年3月11日出生,汉族,住保定市徐水区。
申请执行人河北正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民事主体间房屋拆迁补偿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并长期履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2)冀0609执269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 判 员 李志强
二〇二二年七月六日
法官助理 赵辛培
书 记 员 李 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