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金州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贵州金州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电投重庆铝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通知书
(2021)黔23执保87号
贵州金州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电投重庆铝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兴义市上乘发电有限公司:我院在审理贵州金州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电投重庆铝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兴义市上乘发电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过程中,于2021年10月18日作出(2021)黔23民初84号民事裁定书,并移送执行保全。本案在执行过程中,已对被申请人中电投重庆铝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兴义市上乘发电有限公司开设的32个银行账户进行85085425.19元的金额冻结(具体冻结起止日期及实际控制金额详见银行回执)。现通知如下:(2021)黔23执保87号案件保全完毕,本院予以结案。附:银行反馈信息表3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