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正地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河北正地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与某某不当得利纠纷管辖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1)冀04民辖1号 原告:河北正地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北省邯郸市成安县成安镇东关北村。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执行董事。 被告:***,男,1962年7月8日出生,汉族,住河北省邯郸市成安县。 原告河北正地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与被告***不当得利纠纷一案,河北省成安县人民法院于2020年10月10日立案,后向本院报请指定管辖。 本院认为,为保证案件依法及时审理,方便当事人诉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由河北省邯郸市肥乡区人民法院审理。 本裁定一经作出即生效。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八日 法官助理***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