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市黄埔建筑工程总公司、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裁定书
(2020)粤0111执9208号
申请执行人广州市黄埔建筑工程总公司与被执行人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粤01民终3229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本院于2020年7月8日依法立案执行,执行标的为50750.78元,执行费为661元。本案在执行中,查明被执行人在申请执行人申请强制执行前已将本案款项履行,由于申请执行人核实有误故立本案,申请执行人权利已经全部实现,现申请执行人申请撤回本案执行。
本院认为,申请执行人权利已经全部实现,且申请执行人申请撤回本案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2020)粤0111执9208号案件终结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审判员***审判员***
书记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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