涿鹿县水利水电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涿鹿县明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涿鹿县水利水电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物权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北省涿鹿县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7)冀0731执294号
申请执行人涿鹿县明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涿鹿县涿鹿镇东风大街38号。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董事长。
申请执行人涿鹿县水利水电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涿鹿县涿鹿镇鼓楼南街1号。
法定代表人:***
被执行人**,男,58岁,汉族,涿鹿县。
被执行人***,男,57岁,汉族,涿鹿县。
被执行人***,男,56岁,汉族,涿鹿县。
被执行人***,男,50岁,汉族,涿鹿县。
被执行人**,男,57岁,汉族,涿鹿县。
被执行人董海,男,67岁,汉族,涿鹿县。
被执行人***,男,65岁,汉族,涿鹿县。
被执行人马占海,男,54岁,汉族,涿鹿县。
被执行人***,男,63岁,汉族,涿鹿县。
被执行人***,男,52岁,汉族,涿鹿县。
涿鹿县明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申请**等物权纠纷一案,现已执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涿鹿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17)冀0731民初785号民事裁定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

二〇一七年六月五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