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川07执611号
申请执行人四川西城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被执行人四川绵阳绵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依据绵阳仲裁委员会(2020)绵仲裁字第0166号裁决,四川西城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四川绵阳绵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原四川汉龙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中,双方当事人于2021年4月23日签订《执行和解协议》确认,被执行人四川绵阳绵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还应清偿债务为378175元。2021年5月6日,申请执行人四川西城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向本院提交《终结执行申请书》,确认被执行人四川绵阳绵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已全部履行完《执行和解协议》约定的义务。至此,申请执行人四川西城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绵阳仲裁委员会(2020)绵仲裁字第0166号裁决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五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