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4)西执字第1075号
申请执行人上海克络蒂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大连桃源山庄有限公司。
(2014)大民二终字第874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于2014年8月28日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于同日立案执行。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现申请执行人书面向本院申请解除对被执行人大连桃源山庄有限公司名下的位于大连市西岗区八一路216-28号房屋的查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十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解除对被执行人大连桃源山庄有限公司名下的位于大连市西岗区八一路216-28号房屋及对应的土地的查封。
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判员毕胜
二〇一八年八月十四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