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赉特旗宏厦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与王淑杰、***、扎赉特旗宏厦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其他案由一案的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文书内容
扎赉特旗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内2223执3645号
申请执行人:**,女,1991年4月15日生,汉族,住吉林省。
申请执行人:**,女,1992年12月19日生,汉族,住阿荣旗。
申请执行人:**,男,1995年1月28日生,汉族,住阿荣旗。
被执行人:王淑杰,女,1970年7月1日生,汉族,住扎赉特旗。
被执行人:***,男,1970年1月28日生,汉族,住扎赉特旗。
被执行人:扎赉特旗宏厦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扎赉特旗。
法定代表人:李清武。
**、**、**与王淑杰、***、扎赉特旗宏厦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其他案由一案,本院已根据**、**、**申请,依据(2019)内2223民初756号民事判决书,于2021年03月04日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承办人李霄磊
二〇二一年三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