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赉特旗宏厦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与***、扎赉特旗宏厦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文书内容
扎赉特旗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内2223执1943号
申请执行人:***,女性,1973年3月7日生,汉族,住扎赉特旗。
被执行人:***,男,1965年8月4日生,汉族,住赤峰市巴林左旗林东镇爱心医养院。
被执行人:扎赉特旗宏厦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扎赉特旗。
法定代表人:李清武。
***与***、扎赉特旗宏厦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根据***申请,依据(2018)内2223民初7080号裁定书,于2020年9月25日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扎赉特旗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