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1)辽0103民初16401号
原告辽宁中安电力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沈阳市沈河区丰乐一街60号2层。
法定代表人:***。
被告内蒙古东冉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内蒙古赤峰市环城高速三道井出口对面。
法定代表人:***。
原告辽宁中安电力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内蒙古东冉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车辆租赁合同纠纷纠纷一案,本院在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过程中,发现案情复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适用普通程序进行审理
审 判 长 ***
人民陪审员 ***
人民陪审员 ***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四日
法官 助理 王 叶
书 记 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