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金乡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9)鲁0828执1794号
申请执行人济宁沃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金乡县化雨镇政府驻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828555207128T。
法定代表人:朱宝龙,总经理。
被执行人***,男,1960年5月3日出生,汉族,农民,住金乡县。
申请执行人济宁沃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不当得利纠纷一案中,本案生效法律文书已执行完毕,本案应依法裁定执行结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金乡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17)鲁0828民初2079号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完毕。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 王明伟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一日
书记员 曹 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