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环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四川西南联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贵州省仁怀市义豫情酒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仁怀市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通知书
(2021)黔0382执保580号
关于申请人四川西南联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贵州省仁怀市义豫情酒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贵州省仁怀市义豫情酒业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解除保全,本院于2021年11月11日作出(2021)黔0382民初3586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解除对被申请人贵州省仁怀市义豫情酒业有限公司财产的保全措施。本院已于2021年11月15日解除了对被申请人贵州省仁怀市义豫情酒业有限公司所有银行账户的冻结。本院(2021)黔0382民初3586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解除保全事项已解除保全。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