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铂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天铂电力有限公司与浙江谷元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苏0412执1104号
天铂电力有限公司/浙江谷元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执行人天铂电力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浙江谷元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苏0412民初8941号裁决文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标的共计1383116.80元及利息。经本院立案受理,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履行完还款义务。至此,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苏0412民初8941号裁决文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