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闽0205执2190号
厦门欣鼎盛房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浙江德业建设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厦门欣鼎盛房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浙江德业建设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为1336251.32元(人民币,下同)及相应利息等,被执行人应承担执行费18543元。在执行过程中,各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现申请执行人以被执行人已履行和解协议项下全部债务为由向本案申请结案,另被执行人已向本院缴交了上述执行费。申请执行人厦门欣鼎盛房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浙江德业建设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案号(2020)闽0205执2190号【原审案号:(2020)闽0205民初1905号;原审结案方式:调解】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十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