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色市欧艺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广西福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西林县馨园农贸市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右江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1)桂1002执1667号
申请执行人:广西福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住所地百色市右江区环岛一路LJ02-10-01地块第1幢。
法定代表人:黄新伟,该公司董事长。
被执行人:西林县馨园农贸市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地西林县八达镇新兴路52号。
法定代表人:谌毛钻,该公司执行董事兼董事长。
被执行人:刘新荣,男,1977年11月19日出生,汉族,住江西省丰城市。
被执行人:谌毛钻,男,1964年10月19日出生,汉族,住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
被执行人:广西南宁市南鹰宾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地南宁市西乡塘区安吉大道30号苏卢农贸市场南座24号。
法定代表人:刘新荣,该公司执行董事。
被执行人:广西百色市荣亿投资有限公司,住所地广西百色市右江区中山二路19号科技楼。
法定代表人:刘新荣,该公司执行董事。
被执行人:百色市欧艺九龙大酒店有限公司,住所地百色市城东路站前大道懿彬山庄旧址、百色市工人文化宫综合楼。
法定代表人:刘新荣,该公司执行董事。
被执行人:百色市欧艺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百色市中山二路19号。
法定代表人:刘新荣,该公司执行董事。
被执行人:百色市欧艺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百色市百色学院东合校区1#、2#铺面。
法定代表人:刘新荣,该公司执行董事。
被执行人:广西欧艺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西省丰城市张巷镇栗溪刘家组102号。
法定代表人:刘新荣,该公司执行董事。
被执行人:广西金赣农贸市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地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31号航洋国际城2号楼2120号。
法定代表人:甘安华,该公司执行董事。
被执行人:贵州荔波欧艺生态旅游投资有限公司,住所地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荔波县街道漳江西路23号。
法定代表人:刘新荣,该公司执行董事。
被执行人:周志梅,女,1974年12月01日出生,汉族,住江西省丰城市。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广西福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广西欧艺集团有限公司、百色市欧艺九龙大酒店有限公司、周志梅、百色市欧艺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百色市欧艺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广西金赣农贸市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贵州荔波欧艺生态旅游投资有限公司、广西南宁市南鹰宾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广西百色市荣亿投资有限公司、西林县馨园农贸市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刘新荣、谌毛钻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2020)桂1002民初3215号民事调解书,责令被执行人西林县馨园农贸市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向广西福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支付代偿款6497290.48元、担保费1400000元、评审费3000元及利息(待计),被执行人广西欧艺集团有限公司、百色市欧艺九龙大酒店有限公司、百色市欧艺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百色市欧艺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广西金赣农贸市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贵州荔波欧艺生态旅游投资有限公司、广西南宁市南鹰宾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广西百色市荣亿投资有限公司、刘新荣、谌毛钻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被执行人周志梅在质押物(详见判决书)范围内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负担案件受理费82342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0935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申请执行费66901元,并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报告财产,亦通过总对总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调查,对于被执行人提供的抵押物,本院会在后续的执行工作中核实后予以处置,现暂无法处置。除此执行人员穷尽调查方式,财产调查涵盖被执行人的存款、车辆及其他交通工具、不动产、有价证券、工商登记信息等财产情况,并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且本院要求申请执行人另提供其他财产线索,申请执行人亦未能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五百一十九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陆建华
审判员  岑 高
审判员  黎 遒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六日
书记员  罗 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