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潞运建设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某某与北京潞运建设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劳动争议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京0112民初27865号 原告:***,男,1960年4月26日出生,汉族,住北京市通州区张家湾镇。 被告:北京潞运建设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北京市通州区**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艺术大道1167号。 法定代表人:**学,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北京市天正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女,该公司员工。 原告***诉被告北京潞运建设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劳动争议一案,本院于2022年10月19日立案。原告***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提出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撤诉。 审 判 员  张 燕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九日 法官助理  潘 澄 书 记 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