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法院
保 全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桂0304执保218号
中国南航集团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桂林风景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合同纠纷:
申请人中国南航集团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与被申请人桂林风景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中,本院作出:(2019)桂0304民初203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冻结被申请人桂林风景文化发展有限公司银行账户内150000元的存款,现本院已执行保全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通知如下:
(2019)桂0304民初203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的保全事项保全完毕。
二〇一九年九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