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河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鲁1425执75号
申请执行人河南国基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河南国基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人民币3091637.05元,经本院立案受理,现已强制执行到位人民币3420292.68元(含工程款3076702.05元、逾期付款利息295339.63元、诉讼费14935元、执行费33316元),本院已于2022年1月14日将该款转付给申请执行人。至此,河南国基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鲁1425民初2651号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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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二年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