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东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粤2071执823号
黄**光、阳春市建筑工程公司、阳春市建筑工程公司中山分公司:
关于申请执行人黄**光与被执行人阳春市建筑工程公司、阳春市建筑工程公司中山分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案号:(2021)粤2071执823号〕,申请执行人要求被执行人按(2018)粤2071民初500号(2020)粤20民终2793号生效文书履行义务。本院以执行完毕方式结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规定,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五日
联系人:***、***联系电话:0760-8823××××
本院地址:中山市东区博爱五路62号
广东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粤2071执823号
黄**光、阳春市建筑工程公司、阳春市建筑工程公司中山分公司:
关于申请执行人黄**光与被执行人阳春市建筑工程公司、阳春市建筑工程公司中山分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案号:(2021)粤2071执823号〕,申请执行人要求被执行人按(2018)粤2071民初500号(2020)粤20民终2793号生效文书履行义务。本院以执行完毕方式结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规定,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五日
联系人:***、***联系电话:0760-8823××××
本院地址:中山市东区博爱五路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