泌阳县现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与泌阳县现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某某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南省泌阳县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1)豫1726民初3119号
原告:***,男,汉族,1975年03月14日出生,住址河南省泌阳县。
被告:泌阳县现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泌阳县尚东第一城尊悦酒店22层2209,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7266959563159。
法定代表人:许宝珠,任公司总经理。
被告:***,男,汉族,住址河南省泌阳县。
被告:关震,男,汉族,住址河南省泌阳县。
原告***诉被告泌阳县现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关震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原告***于2021年6月23日向本院申请撤回起诉。
本院认为,原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撤诉。
案件受理费1950元,由原告***负担。
审判员  成星广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三日
书记员  程 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