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费县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8)鲁1325执1098号
申请执行人:***,男,1963年10月出生,居民,汉族,住费县。
被执行人:费县开元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住址:费县费城工业街中段。
法定代表人:**,经理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费县开元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工伤待遇纠纷一案中,双方已达成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申请撤回该案执行。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五十七条(六)项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18)鲁1325执1098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孙侠
二〇一八年七月十四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