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江城伟业通风工程有限公司

湖北江城伟业通风工程有限公司与中电环宇(北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北省鄂州市华容区人民法院
民事案件裁定书
(2020)鄂0703民初562号
本院在审理原告湖北江城伟业通风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中电环宇(北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湖北江城伟业通风工程有限公司于2020年7月20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湖北江城伟业通风工程有限公司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湖北江城伟业通风工程有限公司撤回起诉。本案受理费4368元,减半收取2184元,由原告湖北江城伟业通风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