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六盘水市水城区人民法院
结案报告
(2022)黔0221执保462号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申请保全人贵州省六盘水市钟山区建安管件租赁服务有限公司,住所地:贵州省六盘水市钟山区德坞街道。
被申请人贵州鑫越和劳务工程有限公司,地址:贵州省六盘水市钟山区经济开发区。
被申请人六盘水市建安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地址:贵州省六盘水市钟山区。
被申请人六盘水市建筑安装工程总公司红桥分公司,地址:六盘水市钟山经济开发区。
被申请人***,男,汉族,1981年1月1日生,住重庆市江北区。
被申请人***,男,汉族,1973年1月8日生,住重庆市铜梁县。
二、案源、案由、标的
关于贵州省六盘水市钟山区建安管件租赁服务有限公司申请保全贵州鑫越和劳务工程有限公司、六盘水市建安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六盘水市建筑安装工程总公司红桥分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依据水城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2)黔0221民初4039号民事裁定书,于2022年8月10日向本院申请保全,申请保全标的为1124169元。
三、保全经过、处理结果
保全过程中,经查被保全人贵州鑫越和劳务工程有限公司、六盘水市建安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名下账户有足额款项,本院已依法冻结上述二家公司账户上的款项共计1124169元,至此,本案保全完毕,以保全完毕方式报结案。
承办人***
二〇二二年八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