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青海省格尔木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4)青2801执993号
***、嘉力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嘉力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于2024年6月20日立案受理,本案申请执行标的443827.51元、执行费6557元。经执行,扣划被执行人嘉力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银行存款450384.51元,已将本案案款转付给申请执行人***,案件执行费6557元已转入本院执行费账户。至此,***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3)青2801民初3684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本案以执行完毕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四年七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