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部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浙江工部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浦江县白马镇利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民事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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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浦江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申请执行人浙江工部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浦江县白马镇利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浙江工部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浦江县白马镇利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一案,即(2022)浙0726执1332号执行案件中,被执行人浦江县白马镇利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已支付执行款139899元,缴纳执行费1998.49元,已履行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对本案予以执行完毕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六日
(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