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西湖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某某连与杭州西湖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9)浙0106民初2856号 原告:**连,男,1968年10月7日出生,汉族,住杭州市西湖区。 被告:杭州西湖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杭州市西湖区莲花街333号莲花商务中心北楼五层506室。 法定代表人:***。 原告**连与被告杭州西湖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一案,于2019年3月15日向本院起诉。本院于同日立案受理后,向原告**连送达了案件受理通知书,告知预缴的诉讼费金额及期限。但原告**连在通知规定期间内既未向本院预交案件受理费,也未申请缓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自动撤诉处理。 审判员  ***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七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