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
提 供 担 保 通 知 书
(2021)鲁0303财保832号
山东亚丰置业有限公司:
申请人山东亚丰置业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张店区***义集村村民委员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你单位于年月日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行为保全/先予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一条/第一百零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你单位应当在接到本通知书之日起××日内向本院提供……(写明担保方式、担保金额等)。逾期不提供担保的,本院将裁定驳回保全/先予执行申请。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