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资中县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川1025执恢118号
资中县同人养殖发展有限公司、四川省双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关于四川省双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依据本院作出的生效法律文书申请执行资中县同人养殖发展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根据申请执行人四川省双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申请,被执行人应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规定的义务。
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履行完毕。全案执行完毕。为此,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本案执行完毕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