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泰和利钻孔加固工程有限公司

北京泰和利钻孔加固工程有限公司与北京八达岭**建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京0114民初9403号
原告:北京泰和利钻孔加固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门头沟区城子中街3号。
法定代表人:向仁胜,经理。
被告:北京八达岭**建筑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延庆区延庆镇东外大街89号。
原告北京泰和利钻孔加固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北京八达岭**建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依法立案审理。现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完毕,原告申请撤诉并不要求出具文书。
审判员  杜春龙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三日
书记员  刘 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