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成武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9)鲁1723执2931号
申请执行人:山东兴能电力设备有限公司,住所地:成武县工业园区机电智造小镇南区东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721592642532W。
法定代表人:杨近民,董事长。
被执行人:***,男,1984年7月6日出生,汉族,居民,住甘肃省靖远县。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山东兴能电力设备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山东兴能电力设备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于2020年4月20日双方自愿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19)鲁1723执2931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庞宗景
审判员 李连领
审判员 李国霞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书记员 袁 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