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兴能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山东兴能电力设备有限公司、某某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成武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9)鲁1723执2931号

申请执行人:山东兴能电力设备有限公司,住所地:成武县工业园区机电智造小镇南区东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721592642532W。

法定代表人:杨近民,董事长。

被执行人:***,男,1984年7月6日出生,汉族,居民,住甘肃省靖远县。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山东兴能电力设备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山东兴能电力设备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于2020年4月20日双方自愿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19)鲁1723执2931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庞宗景

审判员  李连领

审判员  李国霞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书记员  袁 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