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通知书
(2021)晋10执保22号
.MsoNormal{margin-top:0cm;margin-bottom:0px}申请人大唐软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临汾市分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大唐软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保全被申请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临汾市公司名下银行存款106570540.52元或其他同等价值财产。本院分别于2021年5月27日、2021年5月31日对以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临汾市公司名下中国工商银行尧都支行051004810902216XXXX、中国邮政储蓄银行10075609989001XXXX的银行账户采取保全冻结措施。本案予以结案。特此通知。山西省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