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1)京0118民初9689号之二
本院于2022年11月23日对原告北京云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合同纠纷一案作出的(2021)京0118民初9689号民事裁定书中,存在笔误,应予补正。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七)**规定,裁定如下:
(2021)京0118民初9689号民事裁定书中的“(2021)京0118民初9689号”补正为“(2021)京0118民初9689号之一”。
审 判 员 ***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法官助理 王 静
法官助理 江 南
书 记 员 商 敏
书 记 员 李 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