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良康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某某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浙0602执恢114号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8)浙0602民初12422号民事调解书,于2021年1月25日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浙江良康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绍兴上虞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浙江古越轩书画社、浙江古越轩文化发展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中,已参与分配被执行人***名下的房屋拍卖款计人民币80237.78元,本案已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