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陕西省武功县人民法院
保全复函
(2022)陕0431执保152号
武功县人民法院立案庭:
我院受理的申请人陕西绿建装配式工程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陕西绿建装配式工程有限公司财产保全一案,申请人于2022年12月30日向本院申请解除财产保全,请求解除冻结被申请人名下的账户资金280000元。经审查认为,申请人的保全申请符合法律规定。
在保全过程中,我院已解除陕西绿建装配式工程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武功县支行(账号:26040328092********),解除冻结额度为280000元,特此复函。
承办人:**
二〇二三年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