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天元安装集团有限公司

日照百建商贸有限公司、山东天元安装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鲁1102执3608号 申请执行人:日照百建商贸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山东天元安装集团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日照百建商贸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山东天元安装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3)鲁1102民初1158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人于2023年7月3日向本院申请立案执行,本院同日立案。 本院作出的(2023)鲁1102民初1158号民事调解书被执行人向申请执行人支付货款26903.4元、案件受理费236元、执行费307元。 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自行履行完毕,执行费307元由被执行人承担,被执行人已全部履行完毕,现依法结案。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第(1)项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作出的(2023)鲁1102民初1158号(申请执行人日照百建商贸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山东天元安装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完毕,予以结案。 二〇二三年七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