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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因在施工过程中未采取有效的防尘抑尘措施,依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被罚款人民币人民币7万元(泰高新住建罚
2 因经开区荣盛兰凌御府项目工程施工现场裸土未覆盖,依据《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八十九条和《蚌埠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规定被罚款((
3 因一里香溪工程未按照《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及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六个百分之百”等要求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特别在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通报(2019年第5期)期间拒不执行停工整改要求,继续施工,工地扬尘污染严重,多次被环保督查组和建设主管部门检查发现扬尘治理措施落实不到位,被记录企业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