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冠公共设施有限公司

江苏苏冠公共设施有限公司与常州市维克特瑞精密机械有限公司承揽合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苏04执113号
关于申请执行人江苏***共设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常州市维克特瑞精密机械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常州仲裁委员会于2020年2月3日作出的2019常仲裁字第0506号仲裁裁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现被执行人常州市维克特瑞精密机械有限公司已自动履行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117,573元,并承担了本案执行费1,664元。至此,本案执行完毕,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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