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濮阳市军安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豫0902执213号
申请执行人:河南清鸿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濮阳市军安诚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未履行已发生法律效力的(2018)濮仲经裁字第155号裁决书所确定的义务。申请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已立案受理。申请执行标的为279280.46元。
在执行过程中,强制被执行人履行全部义务。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院(2021)豫0902执213号执行案件已执行完毕。
二〇二一年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