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卓信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潍坊卓信园林工程有限公司与潍坊北大科技园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破产债权确认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寿光市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0)鲁0783民初5955号

原告:潍坊***林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潍坊市奎文区四平路**融丰广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7007600418094。

被告:潍坊北大科技园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住所,住所地寿光市兴隆路****社会信用代码91370783778439372G。

法定代表人:傅继礼,董事长。

原告潍坊***林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潍坊北大科技园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破产债权确认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9月11日立案。原告潍坊***林工程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原告潍坊***林工程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  张玉华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九日

书记员  黄晓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