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光华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潍坊光华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昌邑市某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昌邑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鲁0786执177号
昌邑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执行人潍坊光华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与你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即(2019)鲁0786民初73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义务,在执行过程,双方当事自愿达成和解,被执行人给付申请人工程款本金365万元,诉讼费19450元,利息150000元,共计:3819450元,(由双方当事人自行过付)承担案件执行费20000元,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同意本案结案,本案于2022年1月29日执行完毕。
特此证明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