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矩合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简阳市协力商混有限公司、成都矩合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简阳市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执行裁定书
(2018)川0180执恢270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简阳市协力商混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成都矩合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四川荟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申请人简阳市协力商混有限公司申请撤回(2018)川0180执恢270号案件的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18)川0180执270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李建平 审判员  樊增友 审判员  陈会林
书记员  钟 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