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龙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深圳市宝龙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镇平县锦建商贸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邓州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豫1381执3207号
申请执行人:深圳市宝龙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镇平县锦建商贸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深圳市宝龙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镇平县锦建商贸有限公司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已全部履行完毕。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院(2021)豫1381执3207号执行案件已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九日
(盖章并送达双方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