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荣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深圳市荣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东莞市桥头镇大洲股份经济联合社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东省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粤1973执8599号

东莞市桥头镇大洲股份经济联合社:

关于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深圳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东莞市桥头镇大洲股份经济联合社执行一案,(2020)粤1973民初18038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

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向申请执行人支付相应款项,并向本院交纳了执行费,(2021)粤1973执8599号案件已全部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本案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