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惠水县人民法院
民 事 调 解 书
(2020)黔2731民初2845号
原告:深圳市大观照明有限公司。
被告:贵州惠水百鸟河数字小镇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被告:贵州黔峰国有资本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原告深圳市大观照明有限公司与被告贵州惠水百鸟河数字小镇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贵州黔峰国有资本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经调解达成协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第四条第(三)、(四)项之规定,不在互联网公布。
审 判 员 董胜军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三日
法官助理 吴绍春
书 记 员 王 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