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

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与永州市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湘1103执1330号
申请执行人: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原名:中国电信集团系统集成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海滨区复兴路。
法定代表人:李忠,该公司经理。
被执行人:永州市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猎豹路1号。
法定代表人:卿铁军,该公司董事。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永州市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的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法院(2021)湘1103民初6613号民事判决书一案,经本院强制执行,现被执行人已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履行完毕。本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法院(2021)湘1103民初6613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内容已执行完毕。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二日
承办人:廖**